各地市区企、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推行国家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。根据公安部《第109号文件》指示精神,我司将于近期举办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培训班,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
(1)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;
(2)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;
(3) 消防安全检查人员;
(4)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保人员;
(5) 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。
二、参加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报名事宜的说明:
1、报名资料
(1)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6张(另加电子版照片);
(2)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;
(3)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;
(4)单位工作证明盖公章原件1份(六年以上);
2、报名资格:24周岁以上,50周岁以下;
三、培训时间:
1.实操培训2天,在实操教师授课,实操鉴定考试1天。
2.理论国考前,组织模拟考试,理论统一考试1天。
四、考试流程:
每月按照校方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实操考试。理论考试时间为国考统一时间,考试地点及考场信息考前通知。